优秀律师—王利云
房屋合同纠纷:城镇居民买农房遇拆迁获补偿 卖主起诉要求返还城镇居民王先生于1998年以9万元的价格向农民陈某购买了大兴区的一个农家院。几年后房屋拆迁,王先生获得23万元拆迁补偿款,得知这一情况,陈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称自己卖房是违反了国家规定,王先生应向其返还拆迁款。法院终审判决王先生向陈某返还部分拆迁款2.8万余元。
1998年9月,陈某将自家宅基地上共113平米的房屋以9万元价格卖给城镇居民王先生。2001年11月 律师,该房屋被划入拆迁范围内,王先生因此获得拆迁补偿款23万元。
2007年,西区一案让许多卖了宅基地房的村民如梦方醒,纷纷向法院起诉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而陈某也在此之列。由于房屋已经拆迁,因此陈某起诉要求王先生返还拆迁补偿款 律师网,扣除买房款后共计14万元。
法院认为 在线律师咨询,宅基地买卖是我国法律、法规所禁止的。由于被告王先生非农村居民,与原告陈某之间房屋买卖的行为 律师,已经侵犯了集体组织的权益,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为无效。
*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新一)
(1980年9月10日*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4月28日*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定》修正)
目录
**章 总 则
*二章 结 婚
*三章 家庭关系
*四章 离 婚
*五章 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
*六章 附 则
**章 总 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