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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金博大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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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认证: 营业执照已认证
  • 企业性质:私营企业
    成立时间:
  • 公司地址: 河南省 郑州 郑州市文化路56号
  • 姓名: 王利云
  • 认证: 手机未认证 身份证未认证 微信未绑定

    供应分类

    郑州婚姻律师|专业婚姻律师电话|金博大律师事务所

  • 所属行业:生活服务
  • 发布日期:2014-10-12
  • 阅读量:225
  • 价格:面议
  • 产品规格:不限
  • 产品数量:不限
  • 包装说明:按订单
  • 发货地址:河南郑州  
  • 关键词:婚姻律师费用,专业婚姻律师电话,网上咨询婚姻律师,婚姻律师

    郑州婚姻律师|专业婚姻律师电话|金博大律师事务所详细内容

    良好律师—王利云

    案例简介

       王某与张某(女)已是夫妻,并在婚姻关系上承包了6亩责任田地。11年6月9日,张某因夫妻感情不和为由与王某协议离婚,但二人并未在6亩责任地划清界限。现在张某已经搬到别村居住 专业婚姻律师电话,而这6亩地一直由王某耕种着,现张某能起诉要求王某返还耕地的承包经营权吗?

    律师解答

       《*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三十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离婚或丧偶 婚姻律师费用,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同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本案中 网上咨询婚姻律师,张某虽离婚后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尚未取得承包地,其仍然应当在原居住地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故张某可以要求王某返还土地承包经营权。

    文章由郑州离婚律师王律师编辑。

     


    优秀律师—王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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