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律师—王利云
法院允许离婚反复诉讼吗?下面就有[郑州离婚起诉书]来给大家讲解:
《*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百二十四*(七)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但是 婚姻律师,在时间中,离婚案件却反复诉讼,造成离婚案件反复诉讼的主要原因主要有:
夫妻感情破裂
“夫妻感情破裂”的离婚标准较为抽象 在线婚姻律师咨询,因感情属于意识形态范畴,是一种主观上的心理状况,具有抽象性和可变性。在现实中难以界定和把握,所以在排除夫妻双方具有法定离婚原因情况下 婚姻律师费用,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法官一般会倾向于判决不准离婚。
当事人举证难
夫妻二人在生活上属于隐私的境地,不管是因家庭暴力、婚外情等等原因也不愿意把此证据拿到证堂上来暴露自己。邻居就算知道也碍于面子和将来的生活也不愿意当人证。如果进行偷拍方式获取证据又会因违反法律官定而不被法院采纳,因此使得无法获取有力的证据来说明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离婚请求同样也不给予支持。
一方犯过错后改正后“旧病复发”
夫妻一方以对方感情出轨、有赌博、酗酒、吸毒等恶习、实施家庭暴力等事由提起离婚诉讼,后经亲属朋友劝导、教育或人民法院调解,一方表示愿意悔改,另一方大都会基于再给对方一次机会的考虑而选择和好或撤诉。这些事由一旦再度出现,对方往往会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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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的**误区三
先提出离婚会吃亏或者先提出离婚的应当赔偿另一方。
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先提出离婚是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先提出离婚与在离婚诉讼中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并没有任何关系,因为法院在进行财产分割或者判决子女抚养归属时,从来不会考虑是谁先提起离婚诉讼的。在离婚诉讼中,人民法院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上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在财产分割上,首先坚持夫妻平等的原则,即对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等分割。在此原则的基础上,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利益,对有过错的一方如重婚、虐待等离婚案件,在财产分割时适当少分。
2.分割财产时,不但要注意财产价值,有时还应考虑使用效益,以及照顾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利益。
3.对于子女的抚养归属问题,应从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另外对于哺乳期(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随母亲生活,小孩已满十周岁,以小孩意愿为准。离婚后的子女抚养费原则上由父母双方共同负担。
对于离婚诉讼中的赔偿问题,与谁先提出离婚诉讼也不存在任何关系,在离婚诉讼中只有存在婚姻法*四十六条规定的下列情形 婚姻律师咨询电话,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即离婚诉讼中的损害赔偿只是与是否存在法律规定的过错有关,与谁先提起离婚诉讼没有关系,并且也只是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